銀行員勾結代辦 金管會嚴懲 經理人最重處解職 5年內不得回鍋金融圈 2013年01月02日 為防堵銀行員工勾結代辦業者,金管會決定祭出鐵腕。圖為銀行櫃檯。康仲誠攝 【廖珮君╱台北報導】

為全面防堵銀行信貸員工勾結代辦,金管會決定祭鐵腕。金管會下令,一旦發現有銀行行員與代辦業者勾結轉介貸款,將檢討經理人責任核處,最重解職該經理人職務。 依《銀行法》規定,經理人若遭解職,5年內都不得回鍋金融圈。金管會官員指出,銀行有不肖行員集體涉案,不論經理人是否知情,都算有疏失,金管會將朝經理人舞弊方向檢討經理人責任核處。 是否知情都算疏失 金管會是在日前召開各銀行總經理聯繫會議上,由銀行局長桂先農對各銀行總經理表達上述政策,並要求各銀行總經理確實執行「防堵代辦貸款措施」,加強業務人員管理和內部稽核功能。

由於渣打銀行曾爆發員工涉嫌集體勾結代辦公司,並偽造客戶薪資所得一案,引發金管會關注,金管會更接獲民眾檢舉多家銀行行員,有勾結代辦業者轉介貸款情況,金管會決定下重手。 為有效防堵銀行不肖行員集體勾結代辦,金管會要求銀行公會研擬一套管理規範,從銀行的「行銷業務端、中間徵審端和後置管理端」3方面下手,並建立銀行內部通報機制,若有發現相同資料的申貸案件,得預先示警。 內部通報機制示警 據銀行公會研擬的管理規範,若對借款人居住、工作地與受理申辦的銀行,若無「地緣性」,或借款人職業變動頻繁、或任職未滿1年又對自己工作不了解,恐從代辦公司轉介機率大,銀行將加強徵審照會,甚至拒貸。 金管會更引用《銀行法》第61條之1,銀行有違反法令或有礙健全經營時,金管會可處糾正、限期改善外,還可依情節輕重做處分,包括停止銀行部分業務、命令銀行解除經理人或職員職務,甚是其他必要處置。 桂先農說,日後若發現有大量不肖行員與代辦貸款業者合作,銀行局將朝經理人舞弊方向檢討經理人責任核處。

銀行公會也建議,各銀行薪酬制度應合理化,以降低行員與不當通路合作的誘因。 據銀行公會調查,民眾透過代辦公司轉介申辦貸款,多因民眾需錢孔急、誤認代辦可替自己申請低利率、高額度優惠條件、代辦業者更宣稱連信用差者都可順利核貸。 【代辦貸款業者 手法大公開】 ★何謂「代辦公司」 ◎成立XX資產管理顧問公司,聘請大量業務,買名單、流水編號做電話行銷、或在網路貼廣告稱免費諮詢評估 ◎個人代辦:設立個人部落格,分享自己代辦經驗並取得借款戶信任 ★民眾透過代辦貸款原因 ◎急迫資金需求、認為透過代辦申貸成功機率大、且手續簡便 ◎可申請較優惠貸款條件、並可同時向多家銀行申貸 ◎不熟悉銀行貸款程序、為圖方便 ◎代辦業者宣稱信用不良、財力不足也可申貸 ◎代辦業者宣稱有配合的銀行可協助申貸 ★業務方式 ◎代辦業者、或借款人主動到分行或致電客服做貸款諮詢或申請 ◎代辦公司直接與銀行不肖業務員配合進件 ★代辦類型 ◎借款人檢附收入、職稱,與聯徵中心或與前次申貸資料不符 ◎借款人短期間內的聯徵資料被密集查詢 ◎借款人居住地、工作地與受理申請的銀行分行無地緣性 ◎借款人不清楚或無法說明近期申貸紀錄、或自己從事行業內容

資料來源:銀行公會、各銀行 引述來源: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finance/20130102/34743069/%E9%8A%80%E8%A1%8C%E5%93%A1%E5%8B%BE%E7%B5%90%E4%BB%A3%E8%BE%A6%E9%87%91%E7%AE%A1%E6%9C%83%E5%9A%B4%E6%87%B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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