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弱勢欠債 可緩繳半年邱先生欠340萬 債務協商後月繳5000元 2011年 09月08日
【廖珮君╱台北報導】為減輕經濟弱勢者還債壓力,銀行公會昨宣布,「低收入戶、重病、中度身心障礙、災民和失業超過3個月者」等5大經濟弱勢族群,只要欠債未繳超時間過3個月,自9月開始,可向欠最多錢的銀行,申請緩繳卡債、信貸等債務半年。 向欠最多錢銀行申請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委員會主委楊正堯昨說,希望藉此可增加「申請前置協商」的人數,希望可再增加2~3萬的申請件。楊正堯提醒,這5大經濟弱勢族是指過去不曾辦理2006年銀行公會版的債務協商,及已辦理前置協商者。
據公會統計,債務人向銀行申請「前置協商」還債,共有10.57萬多件,總金額1562.7億元,其中僅2成債務人和銀行協議還款沒成功,主因是透過代辦、或債務人收入大於負債、或債務人根本沒還款能力。曾誤信代辦公司的陳先生,昨現身說法,他說自己欠債7萬多元,以為代辦可以談到更低利率,被代辦「坑」了一筆3萬5000元服務費,為了繳這筆服務費,又把剩餘的一張卡刷爆,反多欠了一家銀行。另一位罹癌的單親爸爸邱先生,欠債達340多萬元,過去因不願協商,曾被扣薪1/3,也曾擔心薪水被銀行知道、停繳勞健保3~4年,最後反而看病更貴。 協商免費勿誤信代辦這兩位最後都選擇跟銀行協商還款,陳先生昨說,協商後,每月少繳4000多元;邱先生也說,現在每月只繳5000元,工作穩定,認為和銀行協商是債務人還款的第一步。楊正堯說,和銀行協商還債,快速、簡單不收一毛錢,呼籲債務人別被代辦公司騙了。他也說,過去已辦理2006年銀行公會債務協商者,只要是低收入戶、重病、中度身心障礙及災民,10月起,也可申請變更還款條件及展延半年繳款。
若是參加銀行公會債務協商至今,仍正常履約者,每屆滿一年也可申請變更還款條件一次;非自願性失業者,也可申請展延半年還款,楊正堯說,放寬目的是希望債務人可持續繳款,不因繳款能力改變而毀諾。 欠債展延還款方案概況 ●申請對象:未參加2006年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及前置協商的5大經濟弱勢族群: 1.低收入戶 2.重大傷病者 3.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4.重大天然災害災民 5.近半年非自願性失業達逾3個月,且目前仍失業者 ●申請條件:已欠債沒還超過3個月以上 ●申請方式:向欠最多錢的銀行申請,申請核准後,本金可緩繳半年 ●上路日:9月1日受理申請,10月1日上路資料來源:銀行公會
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3653067/IssueID/201109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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